| 索引号: | 11330400MB180369XU/2025-00008 | 文号: | 嘉医保〔2025〕34号 |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9 |
| 组配分类: | 医保 | 有效性: | 有效 |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6年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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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民生事业部,市财政局嘉兴港区分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和《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18周岁以上(截至2026年1月1日)参保人员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98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9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1290元/人/年。
(二)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9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6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1290元/人/年。
(三)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00元/人/年。
二、其他事项
(一)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费用按规定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划转。
(二)2026年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分担按原标准执行。
(三)各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8日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