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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80369XU/2025-00005 文号: 嘉医保〔2025〕25号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5-06-27
组配分类: 医保 有效性:

嘉医保〔2025〕25号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创标提效,进一步满足我市失能人员个性化需求,改善其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20257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辅具租赁服务费用长护险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95%个人承担比例调整为5%。

各地要着力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辅具租赁服务工作,确保重度失能人员辅具租赁待遇应享尽享;同时要引导定点护理机构开展设施设备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增加重度失智人员专区的设置数量,提高专区服务水平,扩大重度失智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面。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