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00MB180369XU/2025-00014 | 文号: | 嘉医保〔2025〕37号 |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13 |
| 组配分类: | 医保 | 有效性: |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外照射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2025年10月9日,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外照射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等八部门《浙江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24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9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14号)精神,形成我市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脑机接口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主要内容
规范整合我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删除“静脉血栓风险评估与出血风险评估”等7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确定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脑机接口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适用对象
规范整合后的项目适用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全市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收费的基本单元,是医疗服务计价、执行、评价的基础。
六、新旧政策差异
将我市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国家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项目。
解读单位: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刘颖华
联系电话:0573-83370679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外照射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