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MB180369XU/2024-00015 | 文号: | 嘉医保〔2024〕58号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嘉医保〔2024〕58号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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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市级公立医院,市医保中心: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6号),为规范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取出术等项目价格(见附件),全市范围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以上规定执行。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成人价格基础上加收30%,执行范围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调整完善后的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
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要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三、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回溯。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备 注 | ||
三甲 | 三乙 | 二级及以下 | ||||||
33070303800 | 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 | 消毒铺巾,麻醉,选择合适穿刺部位(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或股静脉等)进行穿刺,置入导丝、扩张鞘,置入导管,确认导管留置位置;手术切开,扩张皮下,制作皮下囊袋,植入植入式给药装置(药盒),经皮下隧道,连接导管和药盒,回抽血液及冲封管,皮肤切口缝合 | 植入式给药装置 | 次 | 700 | 630 | 567 | 限长期(三个月及以上)输注细胞毒性等刺激性药物;短肠综合征等需长期(三个月及以上)输注肠外营养制剂;需反复输注血液制品或频繁血液采样监测的患者。 |
33070303801 | 植入式给药装置取出术 | 次 | 100 | 90 |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