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MB180369XU/2024-00009 | 文号: | 嘉医保〔2024〕51号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8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嘉医保〔2024〕51号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分组方案(2.0 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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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市级公立医院,市医保中心: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分组方案(2.0 版)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要求加强医保支付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水平;并结合省、市培训内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解读、指导监管,确保2.0版分组方案在我市有效落地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以DRG分组的新变化、入组规则,以及体现贴近临床的调整导向等为重点内容开展院内培训,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规范诊疗能力。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预付、付费要素谈判协商、数据分析通报等相关机制,强化DRG付费综合监管,并设立意见邮箱,收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关于DRG分组、技术规范、价格改革协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市局报告。
联系人:陈云峰 联系电话:0573-83370709
意见建议收集邮箱:jxsybj@126.com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分组方案(2.0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