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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11-08 17:17:02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部门管理员(市医保局-邵慧) 访问量:

序号

普法内容

时间

学习

形式

普法

对象

责任

处室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

贯穿全年

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

2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保办发〔2022〕22号)

一季度

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基金监管处

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5号)

一季度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公众宣传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基金监管处

4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4月

公众宣传

定点医药机构、

参保人员

基金监管处

5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6号)

二季度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全体干部职工

基金监管处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

二季度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全体干部职工

基金监管处

7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三季度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公众宣传

全体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基金监管处

8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

三季度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全体干部职工

医药服务管理处

9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四季度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改革发展处

10

医保知识有奖竞答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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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