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11-08 17:17:02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部门管理员(市医保局-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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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普法内容 | 时间 | 学习 形式 | 普法 对象 | 责任 处室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 | 贯穿全年 | 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 全体干部职工 | 办公室 |
2 |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保办发〔2022〕22号) | 一季度 | 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基金监管处 |
3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5号) | 一季度 |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公众宣传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基金监管处 |
4 |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 4月 | 公众宣传 | 定点医药机构、 参保人员 | 基金监管处 |
5 |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6号) | 二季度 |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 全体干部职工 | 基金监管处 |
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 | 二季度 |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 全体干部职工 | 基金监管处 |
7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 三季度 |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公众宣传 | 全体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 基金监管处 |
8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 | 三季度 |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 全体干部职工 | 医药服务管理处 |
9 |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 四季度 | 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改革发展处 |
10 | 医保知识有奖竞答 | 四季度 | 局微信公众号 | 社会公众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