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起,我市新冠核酸检测价格再次下调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15 号)精神,2022年4月4日起,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统一下调。
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由40元/次调整为28元/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由每样本10元调整为8元。医保支付政策按《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 号)执行,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