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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80369XU/2019-00010 文号: 嘉医保〔2019〕57号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9-0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嘉医保〔2019〕57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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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院:

《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并加强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政策的配套衔接。

二、基本原则

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压缩不必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检验等方面腾出空间,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三、改革目标

在医疗费用总量年增长不超过7%的前提下,通过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我市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并通过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合理用药、规范诊疗。

四、实施范围

本次调价实施范围为我市6家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具体为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武警海警总队医院、浙江省荣军医院。自愿参加的民营医院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可参照执行。

五、改革内容

(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本次价格调整项目参照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范围,共涉及11类938项。具体为:

1.60项高于现行省级公立医院价格的收费项目下调至与省级公立医院一致;

2.875项低于现行省级公立医院价格的收费项目上调至与省级公立医院一致。其中等级护理按医院等级区分三级、二级分别执行,手术类价格按医院等级区分三甲、三乙、二级分别执行,手术按10%级差,尾数按二舍八入,三七归五的规则计算;

3.3项与现行省级公立医院价格相同的收费项目,不作调整;

4.对我市公立医院挂号费、诊查费项目按照省级公立医院进行归并调整,原项目编号1101开头的挂号费并入1102开头的诊查费中;原项目编号11020000201国家级名老中医诊查费、11020000202省级名老中医诊查费,合并至11020000106国家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加收和11020000107省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加收;在归并的基础上把1102开头的诊查费参照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进行调整。

(二)腾空间要求

引导各相关医院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在控制总量增长的前提下,实现结构调整。参与改革的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收入部分的1.05倍确定,由各医院据此制定详细的腾空间计划。

六、实施时间

自2019年10月11日起施行。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制定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市医保局按规定将调整好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医疗机构控费内生动力。市卫健委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出台相关配套管理措施,加强对不规范诊疗行为的管控,定期监测医疗费用变化情况。

(二)实现全程监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要求,由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根据调价方案制定考核办法,与各相关医院签订腾空间责任书,成立由医保、卫健、财政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从事前监管延伸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腾空间责任落实到位。各医院院长作为本次价格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医院的成本管控制度,定期向市医保、卫健部门报送医院医疗费用变化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四)及时跟踪监测。各相关医院要密切关注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执行情况,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社会反映的问题。


附件: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doc


     《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