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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

发布时间:2021-03-24 10:51:41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邵慧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宁市医保局组织开展《条例》多层次、全覆盖宣传,强化学习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海宁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解读学习《条例》重要内容;海宁市医保局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主要领导亲自领学,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协办机构(人保公司、太保公司)共计55人参加学习;海宁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条例》基层宣讲会,海宁市12个镇(街道)12名网格长、36名微网格员参加学习。医保部门还组织召开定点医疗机构《条例》专题培训会,所有海宁市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约70人参加会议。

二是全覆盖开展学习宣传。拓宽全媒体宣传渠道,FM96大潮之声、海宁日报、大潮网等民众关注度高,结合生动实例,普及《条例》基本政策知识;做强官方宣传主渠道,在海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分期发布《条例》解读,传达学习《条例》精神;与农商银行合作宣传,在线上推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广泛开展线下宣传,结合“三服务”活动,赴镇(街道)宣传点、医院、卫生院、护理院等机构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共计3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