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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精准医保减轻重大疾病患者负担

发布时间:2021-02-26 14:56:39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作者:邵慧 访问量:

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1月4日电(记者黄筱)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制度政策碎片化、精准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浙江省将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协调发展。

据统计,截至2020年11月底,浙江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541万人,户籍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率和享受医疗救助率实现两个100%覆盖。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表示,随着改革深入和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需求日益增长,医保事业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逐步凸显,制度政策碎片化、精准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

“这些问题关系到医保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杨烨说,浙江将坚持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立足现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础,通过拓展大病保险功能和增强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浙江将健全大病保险筹资机制和困难人员大病保障倾斜机制,梯次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并且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探索建立贫困人员因病触底自动响应机制,完善大额医疗费用临时救助机制。

同时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丰富产品供给,推进区域化健康保险产品定制和服务创新,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建立医保基金社会捐赠制度,鼓励社会慈善捐赠,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