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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启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

发布时间:2021-11-01 18:31:50 信息来源:办公室 作者:邵慧 访问量:

日前,嘉兴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嘉兴市医保局、嘉兴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嘉兴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方案》,进一步规范统一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家庭医生“两病”备案,推进慢性病全周期管理。家庭医生在开展签约服务时,发现“两病”服务对象的,须进行“两病”认定备案;发现“两病”服务对象已痊愈、病情进展、出现新病种、用药发生改变等,须进行“两病”变更备案。“两病”认定和变更备案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对“两病”签约服务对象做到应备尽备,并与家庭医生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挂钩,确保“两病”患者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二是统一医保政策,完善慢性病待遇保障。确诊为“两病”,与家庭医生规范签约并接受家庭医生健康管理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待遇范围统一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连锁定点零售药店;用药范围统一为省定医保慢性病常用药范围;慢性病种除高血压、糖尿病外,统一将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慢性肝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其它11种慢性病同步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推进城乡统筹,加强药品配备和使用。医疗机构统筹联动保供应。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配备使用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做好采购工作;属医共体(医联体)的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常用药备药率应达到上级医疗机构的70%以上,并做好医共体(医联体)内部慢性病常用药的统筹供应。医疗机构与连锁定点零售药店联动保供应。医疗机构、连锁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两病”认定、云处方、药品供应和费用结算全流程的保障药品供应路径,确保“两病”患者药品开得出、用得上。

四是加强数字赋能,探索慢性病医防保融合新机制。推进数字化改革,创新慢性病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的“两病”综合服务体系,开展在线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慢性病门诊待遇备案(变更备案)、云处方、复诊核验、送药到家等全过程服务,探索建立慢性病医防保融合新机制,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更加便捷、有效、可及的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